股东认缴期限届满前,股东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仍需再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并且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可以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