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承担。
公司与股东作为相互独立的个体,分别具有独立的财产权益等民事权益。股东完成出资后,该出资资产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为公司所有,股东以出资交换到的是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及相关收益权。
虽然在主体资格方面独立,但为了不使自己的投资打水漂,很多股东也会直接参与到公司的管理中来,比如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职务,来保障公司的良性运营,以期公司盈利,最终分享股权带来的红利。所以股东又以另一种形式与公司建立了另一种法律关系,既相互独立而又相互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