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后,之前所产生的合同纠纷应当由当事人与分立或者合并后的法人继续进行解决。法人分立的,应当由所有分立后的法人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