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审查员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便会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是《申请材料接收单》。若是初审未过,审查员会当场告知或者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资料。
(2)若是申请人的资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那么工商局会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同时工商局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最后工商局会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携带《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办理窗口更换《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更换后即可完成工商变更流程。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