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只有异议股东的强制收购请求权,而无公司主动回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才得以行使回购股份权利:一是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是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三是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四是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