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人享受软件的著作权。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自然人死亡时,显然继承人可以根据继承法的相应规定继承软件著作权中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那么法人组织变更后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是怎样的?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关于法人组织变更后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法人组织变更后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国务院于2001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对此作了专门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简而言之,作为软件著作权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变更后,会出现两种情况:其一、该法人或组织有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则软件著作权由该承受者享有;其二、该法人或组织没有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则由国家享有软件著作权。
其实,在法人组织变更之后,由其享有的包括软件著作权的其他任何著作权的归属都依循同样的规则——如果该法人或组织有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则著作权由该作者享有;如果该法人或组织无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则由国家享有该著作权。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关于法人组织变更后软件著作权的归属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