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如股东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应与公司一起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名下的财产也应纳入公司债务承担范围,使一人有限责任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那么,如何让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公司可以在运营管理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建立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保留公司的全部账目、财务报表以及各项材料的原始凭证,定期打印公司账户的银行流水备用;
2、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公司账户与股东个人账户之间不要有不必要、无法说明的资金往来。如确因借款等产生资金往来,则必须在公司账目中明确记载,并保留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