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标有研究的朋友们都知道,申请注册一个商标少则一年多则一年半。还不包括中间被驳回等。而商标注册成功后不能高枕无忧,需要注意的事项也不能忽略,只有这样,才能够完全保障自己的利益。那么注册商标后要注意的三大雷区是什么?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注册商标后要注意的三大雷区
商标版权符号
注册商标后要注意的三大雷区:
1、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当心撤三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商标“撤三”。因品牌发展等原因被企业搁置不再使用的商标、个人或企业恶意注册用作投资的商标、名企为保护品牌而注册的防御商标,以及企业属于管理,导致无人管理的商标等等,都有可能被提“撤三”。商标权利人要注意这一点。
2、商标十年到期后未及时续展
商标不是永久有效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而且每一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如果希望可以无限期地使用并保护这枚商标,那么企业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一直进行续展注册。
3、工商信息改变,未及时变更商标登记信息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注册商标后要注意的三大雷区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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