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股权转让不需要实缴。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向股权受让人明示因出资期限未届满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受让人仍受让股权的,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因为股东已经告知股权受让人。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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