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可以吗
破产重整期间不可以转让股权,因为出资人对债务人的事务已丧失决定权,因此,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这里提醒您,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这一规定,有利于维护债务人股票价格的稳定,同时也有利于债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因为对债务人具有利害关系而继续竭尽全力为债务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