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公司法对股东滥用权利行为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该款对公司股东滥用权利作了禁止性规定。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两款对公司股东滥用权利作了后果性规定。
2、因此,股东应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力,即股东应依法和依章程正当行使权利。股东在行使权利时,首先要遵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其次要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的程序行使。股东正当行使权利受法律保护,滥用权利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