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被起诉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除非股东存在相应的过错。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股东就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相关规定,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包括:
1、出资不实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为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