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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司怎么样

2023-02-27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失信被执行人是法人代表还是公司

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都是可以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1.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在司法实践中,当公司作为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而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黑名单”)时,很多法院会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一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人,并且法定代表人也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只要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就有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3.其次,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院若要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是要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

失信被执行人2年后会不会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其中规定,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这份决定还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二年。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年至三年。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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