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权利权归属如下:
(1)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