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股东转让股权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要件,股权转让合同不存在规定的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效力待定情形,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成立,不受是否实际纳税出资约束。对于未实际缴纳的股权,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