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在概念、范围、注意问题上都有区别。
一、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
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与质权人的切身利益相关。因而,对股权质权担保功能的分析,于质权人来说,显得至为重要。
股权质押是担保方式的一种。股权出质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公司股权出质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股权出质更倾向于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两者还是有细微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