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股权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在判断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主要考虑两项要素,一是股权转让事项是否履行完毕,二是个人所得税是否已经缴纳。其中,第一项要素的判断标准是股权是否已经变更登记,第二项要素的判断标准则是股权转让款是否已经支付。
因此,无论是双方协商一致而自愿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情形,还是因执行仲裁裁决、司法判决等原因而被动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情形,若股权转让价款尚未支付、或股权变更登记尚未完成,两者中任意一项尚未实现,则无需再支付转让股权的个人所得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