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否需本人到场
企业不管是设立登记,还是以后的股权变更登记,都不需要股东本人亲自到场,甚至不需要股东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公司在向工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的时候,需要提交新老股东的相关签名即可,至于签名是否是股东本人所签、股东是否确有其人等工商部门并不负责实质审查,只要求提供符合形式要求的文件材料,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则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实践中,因假冒签名引发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十分常见。
这种工商登记模式必然导致工商登记股东与真正股东不一致,股权被假冒转让等现象普遍。为此,公司法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臧小丽博士建议:为避免更多的股权纠纷与社会矛盾,工商部门应当严格审查股权及股东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可以考虑股权变更时参考房产过户要求来做:要求卖方本人到场,如果卖方本人不能到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