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没有出资、出资不足或瑕疵出资时是否享有表决权的问题,目前在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而是由章程自由设定或股东决议确定。公司法第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股东未出资是否享有股东权利
没有出资,股东享有股东权。但是如果股东有出资义务而未按规定出资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