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品牌商标的4个误区不可忽视的“老字号”品牌商标的4个误区不能忽视的老字号品牌商标的4个误区“用手的温度,呵护传统食品的生命力”——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2》的热播,让一批“老字号”重新进入都市人的视野。事实上,中国的各行各业拥有众多“老字号”,有一些历久而弥坚,但更多的则“奄奄一息”甚至“香消玉殒”。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不能忽视的“老字号”品牌商标的4个误区
如今,复兴“老字号”正成为不少城市的政府工程。然而,厘清商标权这样一项最基础的工作却屡屡被忽视。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老字号权属不清,商标品牌纠纷不断
近年来出现的多个“老字号”的商标品牌纠纷备受人们关注,其背后的原因大都是品牌权归属不清所致。“老字号”在建国以后大都经历了产权的屡次变更。
不少老字号被收归国有,改为国有企业之后的老字号产权归属问题长期未得到根本解决,导致老字号商标所有人、商标使用人并不明晰,企业之间、企业与老字号传承人之间为争夺商标权属闹得不可开交,使得“老字号”品牌乃至整个行业蒙受损失。如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的“王老吉”商标之争以及外观“红罐”之争就是因为商标权属问题。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不能忽视的“老字号”品牌商标的4个误区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