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
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三是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发生,公司股东大会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第二、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