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商标又被“蹭”!腾讯战“微信食品”,索赔千万“微信”商标又被“蹭”!腾讯战“微信食品”,索赔千万(2) 我们一直强调事后弥补远不如事先防御,商标布局要全面、严谨。腾讯在早期发展阶段,由于在“微信”商标上没有及时做全面布局,导致后期很多“微信”商标被他人抢注在别的类别上。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微信”商标又被“蹭”!腾讯战“微信食品”,索赔千万
今年8月,腾讯将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小小树(深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绿农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商标侵权,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00万元。
此外,被告微信食品公司将“微信”登记为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攀附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简单的三方阐述:
腾讯: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三者赔偿人民币5000万元。
微信食品公司:我这个商标是2024年买的,经营食品类别与腾讯无关,再说了这个商标之前被注册的时候早于腾讯的微信,我开始使用的时候,你们微信还不是驰名商标。
中绿农公司:我只是微信食品公司的供货商之一,对他们贴微信商标并不知情。
小小树公司:微信食品公司入股并授权我们推广销售产品和服务,我们只是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而且目前已经和他停止合作。
近日,该案的审判终于有了结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此案一审做出宣判,法院认定涉案企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故判决微信食品公司赔偿损失1020万余元,并停止企业名称的使用及时更名,小小树公司赔偿损失15万余元。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微信”商标又被“蹭”!腾讯战“微信食品”,索赔千万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