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公开”专利保密意外专利申请人(发明人)申请专利前需防止发明创造内容意外提前公开或被他人提前泄露。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申请专利前需防止“提前公开”
专利申请提前保密
一、保密原因
如果专利申请人申请前不对发明创造采取必要保密措施,有可能使发明创造提前进入公知领域,成为现有技术/设计,从而导致申请因丧失“新颖性”而失败。
二、保密措施
1、杜绝提前公知
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之前不能向社会公开其发明创造内容,如:
1.不能将发明创造产品投放社会;
2.不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或公共集会、普通会议等开放场合散布、宣传发明创造内容;
3.不能公开使用发明创造使得公众可以获知等等。
2、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具体措施有:
1).制作保密规章、制度并张贴公布;
2).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义务、保密责任或竞业禁止条款;
3).与研发参与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内容、保密责任等。
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具有提示、警戒作用,可以一定程度地避免发明创造被提前泄露或公开,同时还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申请人申请前已经对于发明创造内容采取保密措施。
3、如果聘请专业申请人员参与申请的,应与专业申请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申请专利前需防止“提前公开”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