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看股东、公司的财务记账。股东应按自己的认缴出资额以及规定的出资时间进行出资,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做好财务进账及资料保存工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可以查看股东的账目,对该笔资金的用途记载是否记载为“出资”,也可以查看公司的账目,对该笔资金的记载是否记载为“X股东出资”。异议人可以要求其出示或申请法院调取,以核实其出资真实性。
2.查看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通常公司各股东间在出资问题上都存在着相互制衡的关系,一方的不实出资必将损害公司财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将直接影响到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因此,当股东按实出资后且其他股东无异议情况下,可由公司根据《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向出资股东出具加盖公司公章的出资证明书,以证明其出资的真实性。
3.查看公司年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2024年2月7日)第2条2款的规定,先前的企业年检制度已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因此,异议人可以查看公司的年度报告,核实股东是否已尽出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