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当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应按国家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如果企业发生亏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弥补,如属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进行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税前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5年期限的,还可以用企业的公积金弥补.如果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提取盈余公积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程序
1、弥补亏损
2、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亏损在一定年限内可用税前利润抵补,超过规定的年限,就只能用税后利润抵补.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向投资者分配并支付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