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能否做新成立公司的法人或股东需要根据实际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定。关于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能做新成立公司的法人或股东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并没有限制,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去执行判决或者出现失信等情形的,将会受到一定限制,即使成为了股东也会对其执行股权。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成为公司的股东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其中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出资。股权是否可以被强制执行有以下内容:(一)财产性为股权最基本属性。股东因为出资的行为,会以实物或者金钱为一定载体,再将其出资转化为注册的资本。(二)股权是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这两项基本内容的。共益权虽然不是纯粹财产权,但是仍然围绕着财产权这一核心来设立,其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去追求财产的权益。股权自益性和共益性是为股权强制执行的一定物质基础。(三)股权是一种可以转让的权利,公司本身是以资本为基础才设立的企业,股东的地位以股东所拥有的股份额作为唯一确定的相关标准。由此可知股权是可以自由进行转让的,所以也是能够被强制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