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程序:
一、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二、填写登记注册书;
三、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二、指定(委托)书(表格);
三、股东会决议;
四、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五、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