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不是一个意思。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一系列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公司的成立是指已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
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因此,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
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但公司设立并不必然导致公司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