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类型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