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