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起人发起
发起人有数人时,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或做成发起人会议决议。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经营的宗旨,项目,范围和生产规模,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及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盈余的分配和风险分担的原则等。
2、订立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报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
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报送审批。
4、报经有关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