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起人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二)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三)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四)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五)有公司住所、名称、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