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个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民的作品。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
三、电影作品以及创作手法类似摄制电影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取报酬的权利的保护期也是五十年,一直持续到作品首次发表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品从完成后起算,五十年内没有发表,就不会享受有保护期。

四、表演者的身体权以及保护演出形象不被曲解权,录音录像、现场直播、公开放松、复制表演和信息互联网传播表演的保护期是五十年,持续到该表演演出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五、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对其广播、转播的节目权利的保护期是五十年,截止到首次播出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个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