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不同主要体现在:1、组成人员不同,个人合伙一般为自然人共同设立,而合伙企业一般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2、成立方式不同,个人合伙一般没有形式限制,而合伙企业应当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等其他不同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