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退还财产的方式有: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而不是以何种方式出资,就退还相应的财务。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2、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