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名称,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的履行。也就是说公司变更名称后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在劳动合同变更栏内注明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