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一)接管公司财产;
(二)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三)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四)分配剩馀财产;
(五)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一)清算费用;
(二)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三)应缴纳的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