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分公司的数量没有上限规定。
(一)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二)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四)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五)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