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上有“竞业禁止”的规定,即在一个公司的从事某项业务的人,尤其是一些管理层,是绝对不允许再去自营或者与他人合营和自己在公司中从事的业务。并且这个规定也运用在合伙企业等领域。并且在以往的合伙中一般是不允许合伙人和自己的企业进行交易的,公司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