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有以下分立程序:
1、召开全体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
2、由分立各方签订分立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