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比例。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2)邀请出资,改变原出资比例。邀请出资的对象,可以是公司原股东,也可以是公司原股东以外的人。如果是公司原股东认缴出资,可以是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采取把资本公积金或应分配给股东的股息红利转化为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