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文书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文书范本

2024-01-21103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临时,年度)。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股东到会情况。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召开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3、会议主持情况: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创立大会由发起人召集和主持)

4、议案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5、签署: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主持人、记录人、发起人盖章、签字(自然人的签字,非自然人的盖章)或由发起人(股东)代表签字,或者董事会成员签字。

由到会股东代表签字的,应当附发起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公司经营范围怎么改?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责任?
合伙人未按合伙协议出资怎么办?
企业名称设立有什么限制?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