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体化股权结构
公司企业的表决权为一体化状态,在任何情形下股东都不容易产生矛盾
1、创始人是两位股东,一位是51%,另一位是49%
2、不管创始人有几位股东,其中一方股权比例超过了66.7%
以上我更推荐第二种股权设计,因为一方的股权比例已经高达三分之二以上,他对任何事项都可以单方形成有效的公司企业决议,也就是一票否决权!
二、分离式股权结构
是指股权在股权比例和表决权之间,做出不同比例的安排,将股东权利进行分离设计。我国新的公司企业法规定:章程约定可以同股不同权,也就是说公司企业的决策权不是由股权比例而决定的,这种设计的目的在于:保护创始人的控制权,公司企业可以将分红分配给投资人,但是公司企业控制权永远在创始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