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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召开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2023-02-07109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召开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

二、召开股东大会时需要由谁来主持

1、召开股东大会时需要一般由董事长主持。

2、召开股东会需要提前将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提前告知股东。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4、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5、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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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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