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合法开业证明或外商个人身份证明)。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有关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1);
4、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和章程(外商独资企业免提交合同);
5、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
6、外国(地区)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7、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8、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