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原股东是通常是不会列入所谓的黑名单。只是按法律限定,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忠实义务、勤勉义务,招致所在公司破产的,自破产流程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