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股东解散公司的决议通过;
2、成立清算组;
3、清算组负责人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4、制定清算方案,通过后执行方案;
5、清算结束后注销公司。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