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新闻出版总署获悉,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制定出台了《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工作基本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仅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内容包括如何制订转制工作方案,如何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具有可操作性。
《规程》明确指出,制订人员安置和劳动关系调整方案,方案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和保障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