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具有主体的特定性。破产抵销权是破产债权人的专有权利,权利主体只能是破产权人一方。
第二,这种抵销权不受债务种类和履行期限的限制。
第三,债务有时间限制。权利人主张抵销的债务,只能是破产宣告前他对破产人所负担的债务。为了维护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保证债权人公平地行使权利,法律对破产债权人行使破产抵销权的范围给予一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