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制度】内审评价内部控制的现状
(一)现存的内部控制环境不利内审评价
1.公司环境。内审作为作为内部控制的内容之一,几乎同内部控制实践同步,推进的动力和范围也同内部控制实践一样,其目的是探索性的。上至国家法规,下至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规范都是试行。
产生上述的原因,是由公司对内部控制需求决定的。现真正具备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不多,公司规模普遍偏小,管理成本偏高,考核重效果轻效率,控制起点是在事后。
2.行业及法理环境。审计法规定国有公司应当设立内审机构,而今非国有公司已成为一支重要力量,但设有内审机构就不多。疆内民营公司在新疆内审协会登记为会员的只占会员总数的10%。
我国内部审计准则才于最近出台,对内审人员的宣传、培训还未开始;内审实务指南也还在酝酿中-财政部有关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才试行两年。
3.内审的组织环境。我国专业内部审计队伍尚在组建中,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为数极少。目前,内部审计的主要力量是80年代末90年初从企事业组织选拔经过短期培训,在实践中成长起来那批人。内审对公司内部控制评审尚未有先例,对公司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评审也极少,中油集团历年优秀内审项目有关内部控制的也只有一项。
(二)内审的范围和目标
从国内内审实务看,主要集中在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某些专项审计。审计的客体主要是公司所属的单位,从未或极少开展对公司的审计-它的目标指向是下属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财政法规的遵循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审计方法依然是传统,经验的。审计思想是事后监督。